1.实现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5.67亿吨,江海联运运量2.56亿吨。
2.确保全市货运船舶运力保有量750万吨,实现国际船舶运力保有量50万吨。
3.完成水运工程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力争33亿元。
4.实现港航费收收入5.2亿元,其中,货物港务费2.7亿元,引航费2.5亿元。
5.加强港航和口岸规划研究:
(1)《衢山港区和金塘港区等港口规划调整方案》获得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联合批复。启动舟山LNG及其他港区规划调整工作,通过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联合审查。
(2)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完成舟山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编制完成港航“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完成舟山口岸“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舟山市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舟山引航“十四五”发展规划。
6.加强江海联运工作谋划:
(1)深化江海联运服务中心与长三角一体化、自贸区扩能等重大国家战略融合发展路径研究,牵头完成局年度7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舟山港口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研究;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成效评估研究 ;舟山航运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及转型升级路径研究;液体散货码头船岸界面安全管理研究;舟山锚地综合海事服务能力提升路径研究 ;长三角通关监管一体化路径研究;新形势下提升舟山港口粮食物流和集散水平策略研究。
(2)编制新一轮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7.加强航道锚地规划研究。完成舟山港域航道锚地整合优化研究。
8.推进江海联运(直达)运输规模化。推进江海直达(联运)船队建设,新增江海直达船3艘,完成8艘集装箱船招标工作并分批启动建造。启动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工作。协调推进船员评估中心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力争合作、引进江海联运航运企业2-3家。
9.持续优化江海联运物流组织。推动粮食“散改集”常态化,提升全程物流配送能力,全年完成全程物流量1800万吨以上;探索舟山-浙北地区海河联运。探索开展LNG罐箱进江运输、商品车滚装码头运作以及舟山-浙北地区海河联运。
10.推进沿江沿海港口合作。落实《推进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加强江海联运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推进安徽港口江海联运货物集散中心建设,先行启动矿粉、粮食等江海联运中转业务。搭建江海联运企业合作交流平台,组织举办重大活动1次以上。
11.加强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工作谋划。完成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推进构建长三角一体化供油市场,布局北部供油基地,推进跨港区供油。
12.拓展国际海事服务市场。做大外轮供应市场,全年实现外轮供应货值32亿美元以上。探索船用LNG加注业务。
13.完善海事服务产业链。完善海事服务“三船”产业链,引进国际船舶总代、船员服务、船舶供应和设备服务商等标杆性企业或高能级海事服务企业50家以上。
14.推进锚地综合海事服务常态化。出台锚地物料供应监管操作规程,加快锚地服务船队建设,制定海事服务产业扶持政策,实现锚地综合海事服务常态化。加快外轮供应平台建设,推进“分送集报”政策落地,积极拓展“一船多能”。
建立燃料油加注综合调度保障机制,实现码头、锚地、储罐(包括出口监管仓等)、管网、加油驳船、堆场等基础设施共享。
15.加强海事服务宣传推介。举办海事服务产业推介活动,积极引进和参加国际知名海事展,组织各类海事服务专项沙龙、培训、会议等活动。
16.做好锚地服务类船型研究与应用。对适用于舟山港内、外锚地作业的人员接送和物资供应船型方面展开研发,完成船型基础设计和送审设计,出台相关技术指南,配合基地落实船东、船厂,推进该类船舶的标准化建设。
17.推进港口重点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大洋世家产业园码头工程、小洋山港口公共设施及资源综合利用区陆域形成工程;加快推进万向二期30万吨级油品码头工程;基本建成大浦口集装箱码头3#泊位主体工程、舟山国际绿色石化基地配套码头项目二期材料码头等一批重大项目;完成中澳产业园配套码头交工验收、新奥LNG配套码头竣工验收;力争启动金塘原油码头规划调整工作;力争12月底前开工建设六横LNG配套码头。
18.推进航道锚地建设。推进虾峙门30万吨级航道扩建工程,完成工程投资1亿。推进建设鱼山进港航道建设,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1.65亿。建成并启用绿华锚地供油锚。
19.推进绿色港口发展。落实船舶生活污水固定接收点2个以上,积极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建立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危废五联单监管制度,完成省厅下达的2020年岸电建设指标。
20.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对标国际先进标准,促进通关监管创新,在口岸提效、减证、降费等方面持续改善和提升。加快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输工具(船舶)申报功能,深化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港申报数据在舟山、宁波、张家港等口岸上下港间复用;推进试点区域监管系统优化,推动查验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舱单等通关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争取宁波海关、杭州海关支持舟山口岸开展集装箱跨关区中转业务。
21.加快重点项目口岸开放。加快重点项目口岸开放。争取完成《舟山港口岸六横等6 个港区扩大开放》件获军委联参等同意;全力推进绿色石化基地、新奥LNG等重点项目口岸开放;项目条件具备下,全力推动省政府完成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黄泽山石油中转码头等口岸开放验收对外启用工作。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推进澳牛项目临时开放工作同步取得进展。
22.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深入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圆满完成上级各项跑改工作任务,实现申请材料电子化归档率100%。联合舟山市海事局、CCS舟山办事处开展舟山籍船舶证书跨部门“多证联办”改革创新工作。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港口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23.推进港航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制定严重失信行为认定和惩戒制度; 建立信用管理协同机制,100%归集共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评价的信用信息,建立内部循环管理、外部与舟山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双向推送机制。牵头协调事前事中事后等部门,根据信用应用制度,全面落实信用信息在许可、监管和处罚等环节的应用,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督促、考评局业务部门落实港口、航运、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应用于日常监管,对失信主体根据信用制度100%落实惩戒措施。
24.加强水运建设市场监管。严格落实水运建设管理:完成大洋世家施工图审批、中澳产业园配套码头交工验收、新奥LNG配套码头竣工验收等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水运建设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万向二期30万吨级码头开工现场核查;全年开展全市在建水运建设市场检查两次;每季度开展设计和施工信用评价工作并在年底完成总结性评价,结合“信用舟山”行动将评价结果运用于招投标领域;落实“浙江无欠薪”行动部署,每个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不少于两次。
25.优化港口管理。做好新建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推进三服务工作内容的落实,促进港口产业的健康发展。推进保税油加注服务业的健康发展,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市政府要求,落实两港一体化的相关措施。研究制定港口设施保安评估工作规范,规范保安评估行为,提高保安评估质量。结合许可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关注港航产业发展,开展LNG船舶水上加注试点工作。开展船舶港口服务业经营许可互认项目。与宁波港航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共同向上争取实现两地许可互认。
26.深化危化品作业监管。修订《舟山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舟山市港口危险货物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建立针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的风险管控分级、分类管理模式,以及防范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管机制,进一步夯实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基础。年内完成管辖范围所有储罐检测工作。
27.构建航运市场新型监管机制。修订完善航运事中事后监管系列制度;强化信用监管基础,建立完善水路货运市场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全面开展信用评价,落实信用激励奖惩措施,对于高发多发严重失信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检查;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继续开展海机务专项治理,有序推进自有运力不足企业整改等工作。
28.强化行业安全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航行安全动态管理和恶劣天气防御等机制,进行制度修订;开展航运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三期建设,进行智能化、可视化及动态化改造升级;开展培训教育,提升管理人员信息化、动态化管理水平;全面实施企业安全管理状况动态管理,充分运用航运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检查企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继续是开展第三方安全检查评估,推进解决企业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29.深化水路货运综合治理。研究制定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分配制度,对重点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工作予以经费支持;继续开展“个转企”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规范和提升安全经营行为;督促指导属地违法违规船舶停航管控等工作,继续强化陆海联合执法等行动;开展督查督办、信息宣传等工作,推动综合治理工作保持高压态势。确保“黑名单”船舶数量不反弹。
30.建立完善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机构改革完成后局属各单位部门、部门职责分工情况,牵头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行业实际,科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结合职责分工和《港航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1.0版实施情况,牵头开展《港航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2.0版修订工作。
31.提升引航服务能力。深化黄泽山30万吨级油品储运码头、册子实华45万吨级油品码头技术攻关,完成码头首靠任务。深化灌门航道实船试验技术攻关成果,实现10万吨级以上船舶经灌门航道通航常态化引航,并形成通航规范。
32.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按照港航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部门的“三定”职责,制定纵横执法协作互动机制,确保职责范围内的港航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运作;紧密联动公安、海警、应急管理等部门,保持市级层面海上联合执法常态化;加强与穿山海事部门协作,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深化与管辖区域内乡镇执法联动。强化内部运作机制,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33.有效推进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省交通运输厅新实施的“平安工地”和“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平安工地年度考核市级达标率不低于80%,确保“平安工地”市级示范合同段2个,省级示范合同段1个;符合条件的新开工项目实施专项施工方案,项目覆盖率100%。继续完善水运工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引进工程安全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参与和主导安全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加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全年完成4个季度信用评价考核。全面落实省交通运输厅新实施的《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加强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确保专项抽检全年不少于2次,项目覆盖率100%;全年完成两次水运工程综合大检查。
34.探索建立船检第三方服务常态化监管制度。探索适应机构改革变化的新机制,优化机构职能定位,结合检验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研究建立船检第三方服务常态化监管制度,做好“互联互认”,逐步完善并发挥市场船舶类辅助服务功能,为全省深化行业管理做好示范。
35.做强做优航运产业。强化调研分析研究,完成航运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课题;强化重点骨干企业培育,树立诚信A级企业,探索推进专业的航运发展基金,在融资等方面争取支持措施;继续支持浙石化项目等重点运输保障等工作,扩大航运企业组建航运联盟参与物流体系;做好航运业招商服务工作,积极招引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航运企业;梳理有关人才优惠奖励政策,落实船员培训等奖励政策,开展“党建在船头”等工作,加强船员队伍建设;引导推广新技术应用,积极宣传推广北斗、智能航运、绿色航运新技术。
36.大力推进港口企业转型升级。推行“标准岸线+承诺制”改革,促进我市港口岸线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单位岸线产出效益,引导企业拓展港口加工、贸易等功能,探索港贸一体、储贸一体、运贸一体以及储运、加工、贸易一体等经营新模式。今年要以亩均税收、单位岸线税费贡献等为主要指标,在全市港口经营企业实施“岸线效益论英雄”改革,以舟山本岛南部岸线为重点,开展“低、小、散”港口岸线整治提升行动。
37.推进港航和口岸信息化建设:
(1)加大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2.0推广应用力度,力争实现与长三角、长江沿线2个以上港口、平台数据交互共享,探索组建江海联运数据服务联盟;推进数据标准化建设,启动干散货江海联运数据标准申报工作;编制港航口岸数据中心顶层设计报告。
(2)完成港航口岸综合监管平台一期建设,开展鱼山作业区危货作业智慧监管和西白莲海域智能反走私示范应用。
(3)建设外轮供应公共服务平台,力争上线运行。
(4)完成港口综合监管系统2.0建设。
(5)完成航运综合监管系统3.0建设。
(6)基本完成海事交管中心VTS迁建项目。
38.提升电子巡控能力。完善港口视频监控网络,新增17个视频监控,接入41家企业(含临时作业点)的视频监控;依托智海平台、AIS船舶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加强港口智能监控、智能识别、智能分析能力,优化风险事件处置流程,初步实现事前、事中、事后港口监管数字化、智能化;完善指挥中心“1+6+N”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能力,提升业务水平。
39.进一步完善海防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各县(区)做好国家边海防办关于“党政军警民”联合强边固防落实工作考核。
40.进一步加强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反走私“国门利剑”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力度协调执法机关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指导各县(区)功能区管委会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加强沿海一线防控;依托公安机关开展“智慧缉私”试点工作。
41.建强基层党组织,推进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根据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理顺组织关系;制定发挥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作用工作方案并实施,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制定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系统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方案,明确品牌名称和创建思路,年内创成2个以上党建服务品牌。
42.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力求主体责任的履行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落实转变。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建立定期分析、交流机制;完善责任制落实定期报告机制等3方面工作机制。制订重点廉政岗位风险点监控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
4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开展新一轮“干部职工双聘”,做好人员配备、岗位设置等系列工作;全面优化平时考核工作,完善二级绩效和平时考核系统模块,完成平时考核系统的移动端系统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港航急需专业人才的招引工作。
44.加强内控建设。全面修订完善局内控制度并强化单位内控制度执行,规范资产管理,开展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审计。
45.提高预算执行率。当年度部门专项预算执行率超过85%,其中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当年项目预算完成率超过90%。
46.加强宣传,提高办公效率。组织策划港航重大工作事项的新闻报道工作,开展一次全局宣传工作研讨会,完成省、市年度宣传考核指标,提炼一批亮点工作加以宣传;完成局工作平台改造(内网),加快内外网融合,丰富移动办公系统内容,提高办公效率。
47.加强港航口岸文化建设。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挖掘培树系统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等先进个人和集体,强化党员的先锋引领作用;丰富文化建设载体,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凝心聚力,加强港航口岸文化认同感。
48.加强督查工作。汇总梳理全局重点立项工作,对照时间节点,对立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每季度通报。